2019年1月28日 星期一

古代群婚雜交的血淚史與現代婚姻制度的演進史

古代群婚雜交的血淚史與現代婚姻制度的演進史

一、性進化:從古代群婚雜交到現代一夫一妻制
  
    在古印度,作為妻子的首要任務就是取悅丈夫。按照歷代沿襲的家規,吃飯必須是丈夫首先吃,其次是兒子吃,然後才是妻子本人吃,殘羹剩飯最後才給女兒吃。



  人類性的社會進化,實際上主要就是人類婚姻家庭制度的建立和發展變化。人類最初是處於毫無限制的群婚雜交狀態之中的,以後對男女的性交關係作了最低限度的限制,才出現了婚姻制度和家庭形式。這種限制逐漸發展,婚姻制度和家庭形式也就隨之而不斷地發展,直至文明社會的一夫一妻制的建立。

  所謂群婚雜交,就是說,性交物件是很不固定的,一個女子可以隨便和許多男子發生性交關係,一個男子也可以隨便和許多女子發生性交關係,這是一種和動物沒有多大差別的混亂雜交狀態。這種雜交是最最原始的、毫無限制的,它的特徵是:一切男子屬於一切女子,一切女子屬於一切男子;也就是說,那時不僅兄弟姊妹可以有性交關係,而且父母和子女之間也可以有性交關係,這種狀況被稱為血親雜交。

  這種血親雜交、骨肉相奸的狀況,從古代神話傳說中也可以找到痕跡。《舊約·創世紀》雲:耶和華神就將從亞當身上所取的這條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亞當面前來。由此可知亞當的妻子夏娃就是他的骨肉。照這種說法,人類最初只有一對男女,那是非骨肉相奸不可了。

    《聖經》上有關血親雜交的最典型的例子是羅得和女兒的故事,《舊約·創世紀》寫道:大女對小女說,我們的父老了,地上又無人按尋常的人道與我們作配偶,不如用酒將父灌醉,與他同寢,便可以由他存留後裔。到了晚上,兩女便將酒與父喝,大女和她父就寢,臥起她父都不知道。第二日,大女對小女說,我昨夜與父就寢,今晚還將酒與他喝,你可以進去與他就寢,這樣,我們兩人都可以為父存留後裔。晚上,兩女又將酒與父喝,小女也與他就寢,臥起她父也都不知道。

  當然,出現這種血親雜交的狀況,並不是原始人亂倫。在那個時候,人們還沒有這方面的倫理道德觀念,而完全是由於社會生產力水準所制約的生活條件決定的。(2006-08-02個人圖書館)


二、原始群婚雜交向共夫共妻制的演變

  中國古代性文化考究之第二章 原始社會混沌初開的性文化

                   第三節  原始初民群婚雜交的性生活

      如前所述,人類的兩性關係經歷了一個從群婚與雜交到一夫一妻制的過程,即從群婚制向專偶制轉化的過程。這個過程是通過在漫長的歲月裡性禁忌的不斷產生,性交物件一步步地受到限制,性交範圍一步步地縮小而發展的。在從群婚制向專偶制轉化的過程中,有一個中間環節,就是夥婚制,共夫制和共妻制就是夥婚制的主要類型,在婚姻史和性文化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



      夥婚制是由於19世紀美國的人類學家摩爾根的研究而聞名的,原譯「普那魯亞」。摩爾根指出:「夥婚制家族,這是由若干嫡親和旁系的姊妹具體地同彼此的丈夫婚配而建立的;……都是一群男子夥同與一群女子配偶。」所謂夥婚制有兩種形式:一是一夥女子與一夥男子互為夫妻,當然這個「夥」不是太多的人。這種形式的具體表現是以若干姊妹為核心,她們共同娶進丈夫,這些共同的丈夫可以是兄弟關係,也可以不是兄弟關係,他們互稱「普那魯亞」,意思是「親密的夥伴」;也可以以若干兄弟為核心,他們共同娶進妻子,這些共同的妻子可以是姊妹關係,也可以不是姊妹關係,她們也互稱「普那魯亞」。以後,這種形式又逐漸縮小,演變成一妻多夫制或一夫多妻制。

      在中國的古籍中,對漢民族的共夫制和共妻制記載甚少,因為這個年代太久遠了。舜娶娥皇、女英,這是娶二妻的典型例子;至於後代的帝王將相妻妾成群,實際上是實行一夫多妻制,但表面上要將妻、妾分開,認為是「一妻多妾」。但是記載少數民族這方面的情況,卻有不少:



    例如,記載一妻多夫的有:《周書·異域傳》:「嚈噠國,……在於闐之西。……兄弟共娶一起,夫無兄弟者,其妻戴一角帽,若有兄弟者,依其多少之數,各加帽角焉。」《隋書·西域傳》:「挹怛國,……兄弟同妻,婦人有一夫者冠一角帽,兄弟多者依其數為角。」《新唐書》卷二百二十二下:「名蔑,……其人短小,兄弟共娶一起,婦總發為角,辨夫之多少。」女子有八個丈夫,還要通過帽角與髮式表現出來,這是很有意思的。

    此外,例如《淮南子·汜道訓》上也記載:「昔蒼吾繞娶妻而美讓其兄,……孟卯妻其妻,有五子焉。」
      古籍中記載一夫多妻的有:蔡邕《獨斷》:?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錢古訓《百夷傳》:「酋長妻數十,妾數百。」《元史類編》卷四十二《大理》:「百夷頭目有妻可盈百,妾可數百,民間亦有數十妻妾者。」《明史·雲南土司傳·八百》:「八百,世傳部長有妻八百,各領一寨,因名八百媳婦。」

      從文獻記載上看,在古代不少民族中流行過轉房制,這也是形成一夫多妻的一個原因。所謂轉房制,指如果丈夫早逝,妻子不能外嫁,而必須轉嫁給死者的兄弟、堂兄弟甚至死者的父子輩,這一來,後者的妻子可能就多了。如《史記·匈奴傳》:「兄弟死,皆娶其妻妻之。」《後漢書·東夷列傳》:「兄死妻嫂。」《後漢書·西羌傳》:「兄亡則納厘嫂。」《後漢書·烏桓傳》:「妻後母,報寡嫂。」《北史·稽胡傳》: 「兄弟死皆納其妻。」《北史·附國傳》:「妻具群母及嫂。」《北史·突厥傳》:「父、兄、伯、叔死,子、弟及侄等妻其後母、世叔母、嫂,唯尊者不得下淫。」《北史·宕昌傳》:「父、子、伯叔、兄、弟死者,即以繼母、世叔母及嫂弟、嫂等為妻。」《新唐書·吐穀渾》:「父死,妻庶母,兄死,妻嫂。」《新唐書·黨項傳》:「黨項,漢西羌別種,……妻其庶母、伯叔母、兄嫂、子弟婦,惟不娶同姓。」這種轉房制在我國不少少數民族以及部分地區的漢族中都實行過,而且至今尚有殘存。例如彝族有句諺語說:「兄死弟在,牛死圈在」,就是指轉房制而說的。實行轉房制的目的,一是確立父權的統治,二是把妻妾視為私有財產,任意擺佈。



      我國古代的媵品制,對一夫多妻的影響也很大。所謂媵品制,指一女出嫁其姊妹也跟隨她出嫁給同一個男子的制度。《儀禮·士昏禮》中說:「媵禦餕。」鄭玄注:「古者嫁女必侄品從,謂之媵。侄,兄之子,品,女弟也。」《詩·小雅·我行其野》:「求爾新特。」孔穎達疏:「媵之名不專施妾,凡送女適人者,男女皆謂之媵。」這種情況在春秋之世記載很多,如魯之宋共姬有三國來媵;管仲有三姓之女;秦伯納女五人;齊威公之夫人三內妾,如夫人者又六;晉文公逆懷嬴曰:“班在九人」;齊襄公九妃之外又有六平等等。

      以上所述的這些共夫制和共妻制的特點,我國宋兆麟等考古學家認為,一是群婚性,相對於以後的一夫一妻制來說,性交關係不是專一的;二是相對的排他性,即與綿亙人類上百萬年歷史的群婚雜交來說,它的群婚只能限於一個較小的範圍;三是嫁娶性,即形成了一種較固定的婚姻形式。
    由此看來,這些共夫制和共妻制的過渡性質是很明顯的,它的產生是由它所處的時代決定的。因為在母系氏族階段,由於母系制占絕對優勢,是不存在嫁娶的,所以也不會出現男娶女嫁的現象;在父權制確立的地方同樣不允許姊妹娶夫,只有在母系制向父權制過渡的時期,母系尚未完全消亡和父權尚未成熟,兩者處於勢均力敵的情況下,它們才會產生。



      共夫制和共妻制出現在原始社會末期,它們的產生本來並不帶有什麼壓迫和剝削性質,因為那時男女地位還是平等的。即以一夫多妻制而言,也不是從一開始就帶有男子統治、壓迫與玩弄女子的性質,在開始時一夫多妻制也並不限於少數統治者,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一般人也能實行一夫多妻制,以求增加家庭勞動力,並多得子嗣。自進入私有制社會,出現了階級和階級壓迫後,多夫制基本上是消除了,而多妻制則採取了略加掩蓋的方式(如將妻妾分開,如有外室,等等),保存下來並加以發展。多夫制帶有群婚的色彩,而後世的多妻制則充滿了統治和壓迫。「這種多妻制,實際是丈夫對妻妾的奴役,是奴隸制的一種反映,所不同的,只是在奴隸制關係中,這種奴隸制度並沒有直接成為生產的基礎,是當作家族的一份子而間接成為生產基礎,是在不知不覺之間溶化到家族中去的(奴隸式的婢妾)。」

      以上這種夥婚制直到近代與現代社會,仍有它的殘餘。據近代民族調查,有些藏族以長兄為家長,結婚時也由長兄出面娶一起,事後期子逐漸與其他弟弟發生性關係,形成兄弟共妻。子女稱長兄為阿爸,稱長兄之弟為叔叔。第一個孩子歸長兄,第二個孩子歸弟弟,如果再生孩子則通過協商解決。所謂兄弟共妻,並不是「聯床」,而是夫妻各有住處,由丈夫們輪流拜訪妻子。這種婚姻形式流行的原因,是認為兄弟在一起力量大,家庭財產不會分散,僅有一起,可使家庭和睦。即使現在,在某些貧困落後地區,由於男女性比例失調,或娶不起老婆,也有個別兄弟共妻的現象。

      變相的共夫制和共妻制,存在範圍就更廣一些。據宋兆麟調查,四川省木裡縣俄亞地區至今還存在一種「安達」婚,「安達」是可以同居的異性朋友,是情人關係,與永寧納西族的「阿注」 婚相同,但是基本保留於婦女坐家或生育之前。在「安達」關係中,每個人又有自己公認的丈夫或妻子,從而形成丈夫和情夫(「安達」)並存、妻子和情婦(「安達」)並存的婚姻「雙軌制」。前者有經濟關係,後者僅有性的往來,這就是當地所說的「夫妻搭夥不同房,安達同房不搭夥。」



      有些漢族地區也有性質類似的情況。如福建北部三元地區的漢族地區,「婦女有外遇,認為不算一回事,對人也不避諱,她們稱為相好的、外友,為副老闆,副老闆與老闆也不發生衝突。他們所以能和平共處,因為老闆也有相好的。當家中副老闆駕臨時,也許他到別家作副老闆去了」。

      至於妻妾型的多妻制,存在就更廣泛了,直至本世紀的民國時期仍然存在,巴金的《家》、《春》、《秋》中的高老太爺、馮老太爺就是如此。到了二十世紀80年代,有的暴發戶又有娶妾、設外室的情況,嫖娼的現象也沉渣泛起,雖然這在現代中國社會是違法的,是被嚴加取締的。
      過去,摩爾根和恩格斯都否認一夫多妻制和一妻多夫制的普遍意義,甚至認為兩者不能同時並存。其實,無論是一夫多妻制還是一妻多夫制,在人類的性文化史上都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類型不少,影響也很大,這是需要認真研究的。(2015-05-25 07:28:40個人圖書館)

三、從群婚雜交到亂交:日本婚姻制度的演進史

    人類兩性關係發展的一般規律都是從群婚雜交到一夫一妻。在最早期的原始社會,人類受著低下的社會生產力的限制,是以原始群為單位生活的,幾十個男女要居在一個洞窟之中,以集體的力量尋獵食物,並抵禦野獸的襲擊,因此與此
相對應的兩性關係必然是群婚雜交。



    這種情況延續了二三百萬年,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人們逐漸認識到近親相交,其生不繁的道理,於是逐漸限制了性交範圍,同時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也為原始群的分裂、兩性群體一步步地宿小創造了條件。於是,人類群婚雜交的範圍一步步地縮小了,婚姻家庭制度產生了,從血婚制(若干兄弟和若干姊妹相互集體通婚,在古代普遍流行過。)、夥婚制(即群婚制,又叫集團婚姻制,是指原始社會中一定範圍的一群男子與一群女子互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是人類社會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態)、偶婚制(一男一女按照婚姻形式結成配偶,但是不排斥與外人同居。雙方都可以隨意離婚或分居。)一直發展到專偶制(和單一配偶結婚,並排斥與外人同居),這就是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以上這種情況,日本和中國都是同樣。
另外還有一夫多妻制(一個男性同時娶多位女性成為他的妻子)
一妻多夫制(一個妻子同時存在多位丈夫,或者多個男子同時娶一個女子為妻子)



  日本在很長的一個歷史時期內實行問妻制,即男方前往女家訪問的制度,夫妻不同住,男方每隔一段時間來探望住在娘家的妻子,這有些和中國雲南瀘沽湖的摩梭人實行走婚制相仿。這是一種並不穩定的婚姻制度,夫妻雙方都很容易分手,另結新歡,甚至一面保持夫妻關係,一面另結新歡,這實際上還有群婚雜交的殘餘。如《古事記》記載,大國主命與須勢理姬結婚後,仍然到處問妻,引起了妻子的不滿。大國主命知道了妻子的感受,就在一次要出門遠行之時,借了歌謠的對唱,表明自己心中最愛的女子還是須勢理姬,後者深受感動,誤會冰釋,兩人又和好如初。

  從全人類進化的歷史來看,一夫一妻制是伴隨私有制社會和男權社會的出現而出現的,那時,女子已經淪為男子的私有財產與附庸,所以那時出現的一夫一妻制決不是平等意義上的一夫一妻制,而是一個女子只能嫁一個丈夫,但一個男子除了娶一個妻子外,還可以娶許多妾,這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實際上的一夫多妻制。



    在中國古代典籍上,對於從天子、諸侯直至大夫、士可以有多少老婆,有數不清的說法與規定。

  日本古代也是同樣情況,自進入平安時代後,雖然法令是規定一夫一妻制,然而一般男性除了戶籍上所登記的正室外,還擁有多名側室,人們也都默許這種狀況的存在。

  在日本,社會的傳統性一點也不亞於中國,婚姻、家庭被看作是人生的一個必然歸宿,人(尤其是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齡如果還沒有結婚成家,就會被認為很不正常,甚至被人看不起。結了婚,生了孩子,才能有穩定感,才能得到人們的信任與尊敬,這種情況在世界大多數地方都是存在的,但是在日本,這種情況更為突出,更為強烈。在日本古代(現代社會也差不多),女人只有作為已婚的母親才會被完全看成是一個女人,不論丈夫是活著還是死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才可叫做一人前,這個詞的意思是成年可尊敬的

  結婚既然是為了求得父母的歡心、為家庭和社會盡義務,那麼這種婚姻很難不受父母的干預,也很難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在古代日本武士階層的道德觀點中,愛情和婚姻是兩件互不相干的事情。個人的感情是無足輕重的,有時甚至和家族利益相對抗,那麼就必須為了維護家族利益而放棄愛情,否則就要被家族、社會這個龐大的機器碾得粉碎。這似乎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共同規律,婚姻制度建立起來了,可是婚姻是不自主的,中國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悲劇,歐洲羅密歐和茱麗葉的悲劇,在日本古代社會也在一幕幕地重演,而且其嚴酷和悲慘程度比中國、比歐洲有過之而無不及。

  在日本古代社會,家庭絕對是父權制的,這也是這個傳統社會的一個突出標誌。父親是一家之主,無所不能,家庭成員沒有自由可言,這樣家庭才擁有自由,因為家庭不但是生產的經濟單元,而且是決定秩序的社會單位。成與敗,續與亡,不取決於個人,而取決於家庭。父親的權力是專制的,他有權留下孫子,而把媳婦、女婿逐出家門。他有權處死淫蕩的兒女,還可以將兒女販賣為奴隸為娼妓。他可以任意與妻子離婚,也有權娶三妻四妾。他可以對妻子不忠,在外面尋花問柳也無關緊要。後來歐風傳入日本,宣傳納妾、通姦是罪惡之事時,許多日本人抱怨不已,認為它擾亂了日本家庭的和平。

  在世界歷史上,包括在日本和中國的歷史上,婦女的地位在早期比在後期為高。自從出現私有制社會、即男權社會、夫權社會後,妻子淪為丈夫的私有財產和工具,發洩性欲的工具、生兒育女的工具和家務勞動的工具。在中國最古老的甲骨文中,」、「皆從女,有長跪的形態,這都說明女子在家庭中的卑下地位。
  在中國歷史上,從夏、商、周這三代直至漢,是封建制度的形成與鞏固的時期,在這個時期有許多確定社會綱常(即社會結構、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的論述,其中女子必須服從男子、妻子必須服從丈夫、是核心內容之一。



  中國古代的這種男尊女卑的觀念極大地影響了日本,社會以男性為中心,而女性應遵守三從」―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當然這種影響只是外因、內因是隨著社會和歷史的變遷,男子的經濟地位提高了,同時還受著日本古代社會尚武精神的影響。日本古代的妻子除了在家庭中學習一些禮儀外,完全被剝奪了受教育的機會,似乎只是為了一個人而活著,即丈夫。妻子有絕對的義務為丈夫恪守貞節,如果丈夫發現妻子有不貞行為,可以立即處死姦夫和淫婦,對此,德川家康曾經明文規定,如果丈夫殺死淫妻而寬恕姦夫,則親夫當被處死。哲學家益軒也說過,如果妻子是個喋喋不休的長舌婦,則夫可休妻;相反,如果丈夫偶爾放蕩、野蠻,妻子就應該加倍地對丈夫溫柔體貼。 



  在這種觀念的長期影響下,日本婦女從古至今成為世界上最忠誠、最溫順、最勤勞的妻子,令中國婦女在某種程度上也望塵莫及。千百年來,在許多家庭中形成的一套規矩是:當丈夫下班回家時,妻子在門口跪而迎之,第一句話是:您回來了。第二句話是:您辛苦了。第三句話是:感謝您為家庭所做的貢獻。然後遞上一把熱毛巾、一杯熱茶。在大街上不時可以看到這樣的情景:丈夫在前面走,妻子在後面跟(大概這就是所謂男先乎女),而且背著、拎著所有的重的東西,丈夫則什麼也不拿,還不時斥責妻子走得快一點

    日本人還很崇尚母性,妻子在丈夫面前必須擔任兩種角色,一重角色是妻子,滿足丈夫的情欲,為他生兒育女;另一種是母親的角色,像關愛照顧孩子一樣地關愛和照顧丈夫。所以有些有了兩個孩子的女子會對人說她有三個孩子,這第三個孩子就是她的丈夫。在日本文化中,妻子對丈夫、女人對男人必須全身心地奉獻,為對方作出一切犧牲,這種觀念比中國古代的妻為夫綱還要強烈得多。

  一些西方遊客對於這種情況會感到萬分的驚歎和惋惜,日本的妻子真是最好的妻子,為什麼這樣美好的制度不能在西方流行呢當然,中國古代的婦女對丈夫也很服從,很溫順,但是和日本婦女在這方面的禮儀化、規範化相比,仍舊要差一大截。



  日本人還很講孝道,他們的傳統觀念是在家庭中父母遠在妻子之上。西元8世紀時孝謙女皇就下令每個家庭必備孝經,全國的學生都必須熟記在心,除了武士以效忠主人為最高美德外,孝順成為日本人最基本最崇高的道德標準,效忠天皇也是孝道的一種表現。直到西方崇尚個人自由的風氣傳到日本之前,孝道一直是構成日本人道德的基礎,對歐風傳入宣揚的人應遠離父母而近於妻子的理論,日本人一下子是很難接受的。

  人類的兩性關係雖然建立了婚姻制度,但是有些性行為還是在婚姻制度以外的,婚外性行為就是一個重要的方面。在中國古代,男子婚後可以尋花問柳,還被認為是風流韻事,而對女子紅杏出牆則視為很嚴重的事,要加以十分嚴厲和殘酷的處罰,這主要原因是在父系社會中,男性要求女性生出確是出自丈夫血統的子女,以保證私有財產的繼承。日本古代也是如此,日本社會中的男權主義絲毫不比中國遜色,丈夫在外拈花惹草,妻子是沒有置喙的餘地的。

  到了現代,情況有些變化,新中國建立以後,對男女關係控制很嚴,丈夫如果有婚外性行為,一定會被嚴懲不貸,被冠以流氓分子」、「腐化分子,把婚外性行為看成是對婚姻、家庭,對社會穩定的嚴重破壞;只是到了市場經濟條件下才稍稍開放了一些,包二奶」、「小蜜等才有所出現。在日本現代,夫妻關係處於平等了,男子在外拈花惹草的事雖然還是不少,但是多少受到些限制。 



  現在日本流行男女援助,一些結了婚的男人想找婚外的性夥伴,他們覺得妓女已經乏味,又怕得病;找固定的情人又沒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找個臨時的女學生,青春可愛,錢不用花很多,也沒有什麼後顧之憂。這些姑娘陪男人吃飯、旅遊、聊天,也有去情人旅館的,他們再用這些錢來交男友,買化妝品。

  日本的男子,尤其是年紀大一些的男子,包括一些老闆,很講道義,即使有小蜜也不會拋棄和他共患難的糟糠之妻。他很清楚小蜜是想他的錢,不會和他真心的,所以他決不可能拿出一大筆錢來給小蜜花,如果女方談到錢時,他就認為對方不是真心對他,所以很可能馬上分手。姑娘也無所謂,馬上轉方向。



  中國人則不太一樣,中國的男人在這個問題上常常是動真格的,一旦找到一個婚外情人,家也不要了,夫妻也不要了,為了供養小蜜,常常傾家蕩產,甚至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韙,挪用公款,貪污受賄,結果是墜入深淵。所以,有些官員的貪污總是和腐化交織在一起的。



  日本還有種很奇怪的現象,那就是妻子有時會鼓勵丈夫到婚外去發洩一下。例如看到丈夫在外太忙碌,回家又無聊,就會建議他出去散散心,丈夫也明白這是叫他去做泡泡酒吧女郎這一類的事情,於是也高高興興地去做了,大家相安無事。這是因為,許多日本妻子相信丈夫的這點風流事絕對動搖不了婚姻和家庭的根基,所以很放心,再說想控制丈夫也不一定控制得了,樂得大方些,這是日本妻子聰明之處。如果是中國妻子,不要說主動建議了,一經發現丈夫有小蜜,妻子就一哭,二跳,三上吊,不得了了。(來自花團錦簇 2007-07-02 15:05:02)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